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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精细化的生动实践

进村走访排查 捐助安装路灯

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沈祎婷)夜幕降临,一盏盏太阳能路灯亮起,宛如一颗颗闪亮的星星,点亮了村庄的夜晚。在灯火通明的乡村道路上,饭后休闲的村民们有说有笑,热闹非凡……这是近日发生在夏邑县李楼村和双黄庄村的场景。

“这下好了,有了路灯,我晚上下夜班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这两个村的村民们近日在空闲时会聊到村里安装路灯的事,“以前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就是两眼一抹黑,啥也看不见,根本不敢出门。现在好了,村里安上了路灯,晚上出门散步方便多了。这还得谢谢咱检察院的同志们啊!”

今年11月初,夏邑县检察院驻村工作队队员在李楼村和双黄庄村这俩帮扶村走访排查中发现,这俩村里的多条道路或没有安装路灯,或路灯老化、无法照明,给村民出行造成很大的不便。

该院党组了解这一情况后,研究决定为这俩帮扶村捐助一批太阳能路灯。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占领多次带领干警到这俩帮扶村,了解群众诉求,倾听村民建议,并分别与这俩村“两委”确定了路灯的安装方案。

11月17日,该院采购的200余盏太阳能路灯设备送到这俩村,村民们得知这一消息后兴高采烈,纷纷帮忙卸货、搬运。经过几天紧锣密鼓的埋设、布线、调试,这俩村的路灯已安装完毕。

“县检察院为我们村办了一件大实事!”李楼村党支部书记朱玉乐称赞道。

鹤壁市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

为定分止争 调解后又回访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祁鹏飞)日前,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中山路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摸排各类矛盾纠纷线索和社会动态,对辖区一起纠纷采取上门调解后再及时回访的方式化解,受到当事人由衷的点赞。

10月15日,孙某、王某分别驾驶三轮车在一起拉砖干活时,王某不小心将对方的三轮车剐蹭,双方发生口角。后孙某情绪激动,将王某的三轮车玻璃砸碎。中山路派出所民警马闯闻讯到达现场后,经过悉心开导和法治宣传教育,使当事双方认识到自己的冲动行为。最终,双方互相赔礼道歉并签订现场调解协议:砸玻璃的孙某负责修玻璃,剐蹭车的王某负责维修车,并保证以后不再因此事再发生纠纷。

11月23日,马闯对该事件进行回访,当事人王某由衷地说:“居民之间这点小事,你们还一直惦记着,这让我们感到人民警察是时刻为人民服务的。今天,我们的车玻璃和剐蹭的地方都修好了。我们又在一起继续干活,还计划相约到派出所对你们表示感谢哩。”他们对当时的错误行为再次表示自责,并表示今后遇事不会再冲动,吸取此次教训,解决问题靠法。

◉创新亮点

鹿邑县、商水县

以“无讼村居”创建为载体 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本报鹿邑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解明玺)近日,鹿邑县首个“无讼村(居)”创建点在郑家集乡郑家集居民委员会挂牌,鹿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涛参加揭牌仪式。

座谈会上,张述涛说,“无讼村(居)”是枫桥式人民法庭与“五星支部”融合创建的结合点,希望人民法庭和居民委员会整合多方力量,发挥“桥头堡”“排头兵”作用,共同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鹿邑县法院观堂法庭庭长刘振华表示,法庭工作人员将继续积极与乡镇党委政府密切沟通,充分利用乡、村两级调解力量,通过创建“无讼村(居)”这一抓手,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在群众家门口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讲、诉前调解等服务,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新期待。

“希望村(居)‘两委’干部紧密结合‘五星支部’创建中的‘平安法治星’工作要求,在法庭支持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郑家集乡党委书记刘新建说。

又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通讯员陈艳芳)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日,商水县法院在该县张庄镇关庄村举行“无诉讼村”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商水县法院副院长位红星说,“无讼”并非指的是完全没有诉讼,而是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乡村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无讼”不是掩盖矛盾,而是通过“解讼”化解纠纷,体现的是一种案结事了,是人和的工作理念与社会和谐安宁的目标相结合的追求,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助力全县平安建设和乡村振兴。

关庄村党支部书记郭清亮说,“无讼村”的创建意义重大,关庄村一定充分发挥好“无讼村”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整合壮大各种调解力量,促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依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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