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消息,上交所4月9日向东方材料下发监管工作函,就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提出监管要求。
此前,东方材料披露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全部投向“收购TD TECH 51%股权”项目。收购的交易对方为诺基亚。收购完成后,TD TECH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不过,华为发布声明称认同诺基亚出售股权,但购买股权者要拥有同样的战略能力才具备延续既有合作的基础。华为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华为正在评估相关情况,有权采取后续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全部出售股份退出、终止对TD TECH及其下属企业的有关技术授权。(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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