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朋友介绍给小编一款非常“惠民”的软件嗖嗖,嗖嗖APP是一个全场景生活服务平台。它比普通的购物APP应用场景更多,不限于购物,你可以通过它充话费、缴电费、油费、买火车票、飞机票、电影票、网购、订酒店、叫外卖、打车等等。同时平台会返还给你等额的红包积分,你可以用红包积分在红包商场换取你需要的商品。不过令小编好奇的是,这样的好事是不是另有其谋。
据了解公司于2015年10月成立,创始人程俊。以为用户提供省钱消费服务,为商家提供涵盖引流、锁客、社群营销的一站式店铺作为经营理念。在其招商代理中介绍到:近年来因电商行业的迅猛崛起,导致产品产能过剩,多余的产能无处安放就会造成库存堆积,大量的库存产品成就了像拼多多和抖音这样的下沉市场,但单单两个平台依旧无法消化大量的库存堆积,了解过传统制造业的都应该清楚,库存产品的价格往往都是低于原价的几倍甚至数十倍,在这样的市场行情下,自然会滋生出更多的类似于拼多多这样的专攻下沉市场的平台,像今天要分析的嗖嗖身边,也同样在做这么一件事。不过小编通过下载嗖嗖发现,其红包商场里的商品大多都是普通日常用品,价格昂贵基本都是在50元以上,就小编看的一款水杯115元,在淘宝上看的才20多元,也就是说你所购买的东西给你打折,打折方式以兑换商品给予你,商品的种类不齐全,和拼多多抖音的相比相差悬殊。与其所说的专攻下沉市场的平台不符,实属披着羊皮的狼,夸大宣传。同时小编还了解到通过红包商场兑换的商品多次发生不按时发货,以补货为理由拒绝发货的事情。
从送等额的红包来看,是不是觉得嗖嗖这样做不亏嘛,下面的视频是介绍嗖嗖的商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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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来看貌似嗖嗖平台本身不产生价值,只是把流量进行了再分配,充当着财富再分配的主角。其实不然,就像着他视频里介绍的起到了聚集资金的作用—-圈钱以及获得更多的流量。小编通过查资料得知嗖嗖圈钱收获更多的流量的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资本以及上市,在2019年的时候推广原始股时说会在今年8月份左右上市,可这都要到九月份了还未见动静。
从其推广制度和奖金制度来看,多层团队计酬方式已经涉及传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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