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年多,再次走到IPO的关键阶段,这家公司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外部来看,创业板IPO已经实行注册制;内部来看,公司的原实控人卖股份、退出公司、遭判刑,控股股东已然变成另一家上市公司。
9月10日,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科江南”)将接受创业板IPO审议。公司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华泰联合证券是保荐机构。
那么,中科江南此前IPO未果的这几年都发生了什么事?IPO日报今天给大家讲讲这个故事。
始于大规模的股份代持
招股书显示,中科江南是国内领先的智慧财政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基于国库支付电子化相关技术、立足财政信息化建设,向各级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客户提供财政、财务、安全、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和运维服务等。
中科江南前身(即中科江南有限)成立于2011年11月,表面上看,由赵方兴和刘萍共同设立。
事实上,公司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实际出资人为曾纪才、张来生等12人。由现有资料来看,这12人中的大部分比如曾纪才、张来生、朱玲等,曾在北京方正春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方正春元”)任职。
2008年10月27日,用友软件以3.8亿元现金收购了方正春元全部股份,曾纪才亦是转让方之一。曾纪才等随方正春元并入用友软件几年后离职,很快有了中科江南。
对于代持,中科江南给出的解释是,考虑到创业初期人员相对不稳定,避免人员变动导致工商登记频繁,因此,刘萍、赵方兴代曾纪才、张来生等中科江南有限的实际出资人持有中科江南有限股权。
此后三年,直到2014年解除代持前,赵方兴和刘萍代持的人员队伍越来越庞大,最多时增至53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这其中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后来的一任实控人丁绍连。
丁绍连,出生于1963年12月,是个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专业的学霸。
丁绍连曾任方正春元董事长,作为名义股东代持20%中科江南有限股权且担任监事的刘萍曾任方正春元财务经理,曾纪才曾任方正春元总裁,张来生任职项目经理,代持80%股权的赵方兴系丁绍连妹妹之配偶。
不得不说,这个创始团队和方正春元、丁绍连关系密切。
但有趣的是,方正春元董事长丁绍连在公司成立四个月后(即2012年3月)才通过天津融商力源增资入股中科江南有限入局,天津融商力源持股44.44%。除了天津融商力源里的股份,丁绍连个人在中科江南也有股份,但仍遭赵、刘二人代持,没有显露出来。
2013年2月开始,丁绍连出任中科江南的执行董事。招股书中,中科江南有限的实际控制人遭任定为丁绍连。
2015年,经过一系列解除代持、建立员工持股平台等操作后,中科江南完成股改。北大学霸有了新的野心,申请公司去创业板上市。
曾IPO终止
阻止中科江南IPO的,或许正是丁绍连本人所犯下的一个错误——他卷入了一起贪污案。
综合中科江南在2017年初撤回的IPO招股书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IPO日报试图还原事情真相。
时间回溯到2009年、2010年,在光大银行许昌分行选择营业地址过程中,时任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兼党委书记的崔敏奎,与时任光大银行许昌分行筹备组组长张幸鸽、时任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宋晓峰、丁绍连多次预谋,由四人共同出资购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选址过程中拟租赁的营业房。
2010年初,张幸鸽等四人共同出资3500万元,以丁绍连的名义购买了许昌茂源地产开发的商业楼第一、二层。
随后,四人再利用崔敏奎、张幸鸽、宋晓峰的职务之便,高价出租上述房产给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租期10年,每年支付房屋租赁费490万元,十年总租赁费为49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四人再度操盘,于同年八九月份,用该房产抵押虚构经营性物业贷款在光大银行许昌分行,也就是出租方,获取贷款3000万元。
如果算上第一年租赁费490万元,不难看出,不到一年,四人出资的3500万元就已几乎完全收回到手,后续只需要以每年的高额房租逐步偿还贷款本息。
不过,这还不够。
四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构租用营业场所所需缴纳高额租金的事实,骗取光大银行总行同意,由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承租该房产,作为光大银行许昌分行的营业场所,根据该处房产的面积3114.27平方米及许昌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的月租赁价格68.2元/平方米,该处房产的租金为2010年至2015年市场租赁价格为每年2548718.57元,2015年至2017年按上涨3%计算的市场租赁价格为每年2625180.13元。自2010年至2017年,四人不法占有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多支付租金共计16306046.89元。
因上述房产所得租金不足以按时还本付息,2011年初,张幸鸽等四人共同商议,以郑州市调整房屋租赁税税率为由,骗取光大银行总行同意,将不符合条件的光大银行许昌分行房屋租金列入该次调整范围,每年增加上述房产租金122.5万元。自2011年至2017年,不法占有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多支付租金共计735万元。
2010年至2017年,四人不法占有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多支付的租金共计人民币23656046.89元。
这件事情在2016年末因崔敏奎涉入其他案件而遭发现线索。
此时,由丁绍连为实控人的中科江南正走在通向创业板的大道上。
丁绍连和投资房产的其他三位“房叔”们于2017年1月先后遭批捕。
广电运通接盘
2016年12月,正在等待IPO上会的中科江南遭抽签进入证监会的“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适逢实控人丁绍连接受调查,可谓是“屋漏偏逢连阴雨”。
2017年2月,中科江南主动撤销了IPO申请,宣告了北大学霸上市的野心终止。
身陷囫囵的丁绍连还不能闲着,除了自己的案件,还有公司上市失败的一堆事情等待他善后。
此时,他还是公司的董事长,直至2018年3月才卸任。
2018年2月,“房叔”四人先后遭判决,最早的一人在2月6日遭判决。其中,丁绍连在2018年2月9日遭建安区人民法院认定为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处罚金50万元。
招股书指出,在此前三天,2018年2月6日,中科江南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广电运通受让公司现有股东持有46%股份,转让对价为31280万元,转让价格是在公司整体估值6.8亿元的基础上确定。
广电运通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覆盖金融科技、公共安全、交通出行以及文娱旅游、零售便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智能终端、运营服务及大数据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金融智能终端设备、其他智能设备及技术服务等,实控人是广州市国资委。
招股书显示,为实现广电运通成为中科江南单一最大股东并实际控制公司的目的,该协议亦约定了丁绍连分别通过天津科鼎好友持有2.9614%公司股份与天津众志软科持有1.3563%公司股份全部转让到丁绍连名下,丁绍连不再通过天津科鼎好友与天津众志软科持有公司股份。
2018年2月8日,丁绍连作为转让方之一与广电运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了广电运通,使得广电运通合计持有公司46%的股权,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换句话说,IPO失败后,中科江南的创始团队包括丁绍连,通过广电运通“套现”3亿多元,一定程度对冲了上市失败的部分损失。
2018年9月,丁绍连案件遭发回重审。
2020年2月17日,建安区人民法院认定其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同年4月3日,丁绍连与其配偶衡凤英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丁绍连将其持有中科江南全部股份960.04万股转让给衡凤英,从中科江南的台前退出了。
而遗留给中科江南的问题则是,本次中科江南申请上市是在2020年11月,广电运通入主尚不满3年,也即在申报上市之前3年之内,中科江南的实际控制人发生过变更,这是否影响IPO前实际控制人三年内的稳定要求。
中科江南在招股书中表示,丁绍连上述涉案事宜不存在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和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公司未因丁绍连的刑事处罚承担刑事责任或者遭处以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3月至今,丁绍连作为公司外聘首席管理顾问提供咨询服务,每年领取百万服务费,2018年-2020年累计领取服务费约215万元
来源: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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