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1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受贿一案。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遭告人龚道安利用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办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不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遭告人龚道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龚道安进行了最后陈述,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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