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报道,我们将从潮约旗下的减肥产品开始说起。
普通食品,减肥功效?
说到如今潮约旗下的拳头产品,非沙棘低聚肽复合果饮莫属。据经销商在公众号和微博上、朋友圈中提供的宣传材料显示,该产品被包装出了具有提高免疫、调节便秘等多重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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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据销售该产品的淘宝店铺提供的备案信息显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35021301196,实际生产厂家为厦门美滋颜实业有限公司,该产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为饮料,品种明细为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 复合果蔬汁饮料)。
另据知情人提供的产品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的备案信息还存在另外一个版本:该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34130230118,委托企业是泉州市旗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是安徽倍妍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类型为植物饮料。但无论是哪个版本的包装,显而易见的是,该产品始终属于普通食品饮料类,并非保健食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其实,涉及相关产品的虚假宣传问题,从该产品以颜驰命名的阶段就已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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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其性能和功能的一种描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广告法》第四条指出:“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有关经销商的宣传下,随处可见的“减肥不反弹”似乎也成为了该产品关于功效承诺方面的一大说辞。微博号“潮约瘦身招商中心”简介中的“不反弹”:
公众号“潮约颜驰品牌运营”所发布文章中的“不反弹”:
而事实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就曾明确指出“不反弹”属于“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更何况该产品连保健食品都不是。
更有资料显示,该产品所含成分具有“预防尿道感染、膀胱炎”等预防疾病的作用。
产品本身甚至还能预防三高。
对此,《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被潮约经销商宣传具有减肥等功效的除了食品,还有化妆品,也就是从依玖瘦时期传承下来的“平衡液”类产品,调查发现,如今的“潮约草本复合平衡液”的备案编号为闽G妆网备字2021000167,实际生产企业为汉泉堂医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已更名为厦门美滋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属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而这种化妆品当然也不可能具有减肥功效,经销商口中的“早晚一分钟抹肚子瘦全身,今天用明天瘦”等说法自然也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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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如今的互联网上,各种以“使用潮约产品减肥成功”为噱头的案例仍然是层出不穷,有的减了30斤,有的减了6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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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上述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正如前文所述,曾有颜驰经销商对颜驰沙棘低聚肽复合果饮和平衡液等产品进行了类似的虚假宣传,因而遭到了馆陶县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如今看来,几个月过去后,围绕着潮约沙棘低聚肽复合果饮和平衡液传出的虚假宣传之音仍十分强烈。
六重利润,贯彻始终
在今年年初,《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颜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浮出水面之时,不少媒体都认为颜驰公司被冻结资金的原因与其推行多层级代理模式涉传有关。所以在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作为颜驰升级版的潮约所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
据经销商阿强(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潮约“我型我S”的零售价是983元,我们就以该产品为例,参与者主要可以从中获得零售、批发、带团队的三大收益,而更高的级别则有机会拿到零售、批发、同级推荐、销售返点、股东分红、千城万店等六重利润。
第一,零售利润(以983元为例)
该产品的拼团价是两套1466元;VIP价是5套2615元;县代需拿15盒,拿货价是453元;市代需拿60盒,拿货价是373元,省代需拿180盒,拿货价是293元。
第二,批发利润(招代理)
第三,同级推荐奖励(每盒40元)
省代推省代可拿7200元;市代推市代可拿2400元;县代推县代可拿600元。
第四,团队销售返点
第五,股东分红
省代直推三个省代,且其中一个省代小组当月累计报单业绩100万元以上,其余省代小组当月报单业绩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这时可以享受每盒15元的股东分红奖励,正式成为股东。
第六,千城万店资格
股东级别免费送,全国区县城市(未选)任选一个,公司发货每盒奖励5元(按收货地址),无论是否配团队都给。比如公司发货到A区1000盒,则A区所属股东后台到账5000元。
对于上述制度,本平台也请来了行业专家对其分析,该专家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了解读:
第一,以最高省代为例,省代提货价每盒293元,平推省代再拨出180元,股东分红每盒拨出15元,千城万店每盒再拨出5元,相当于每盒收了293元之后,再拨出180+15+5元,最后每盒报价983元的产品,公司实收为983-180-15-5=93元,93 /983=9.5%,相当于对代理商的供货价低于一折。虽然实收不到一折,但是销售是按293/983=30%,也就是实际收入只有一折的货款,但是税收要考虑三折的销售情况。
第二,销售整体上可以分为代理制和返佣制,这个制度以代理制为主,但是也夹杂着返佣的方式,特别是团队销售返点,看着是一个小级差,级差里体现的拨出比是20%,这里的“报单业绩”含义并不明确,如果是按原价来做为报单业绩,肯定已经崩盘,如果是以293的20%来考虑,那么拨出也有58.6元,如果在上面实收93元的基础上再减掉58元,相当于实收35元,35 /983=3.5%,也就是0 .35折,公司在如此低的供货价的前提之下,要提供产品,服务市场,压力不小。
第三,千城万店部分,相当于卖地图,在宣导上很容易变成“你成了这个地区的代理,就坐等提成吧”之类的话,非常容易把事业导向变成投机导向,为后期退单埋下隐患。
说到退单,近日,本平台也接到了潮约经销商的投诉,该经销商声称:他做潮约微商开始一共交了58670多,先是交了一万定金,然后又要求补了两万,最后还被迫把金手镯卖了,最终通过刷信用卡的方式补齐了55670的省代,这时对方又收了3000押金。现在打算退货,定价293元买的产品,退货就按170元退。而说到产品质量,这位经销商也是显得苦不堪言:“产品宣传减肥,吃了就腹泻”。
接下来,我们不妨再将依玖瘦此前所推行的制度与之进行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所谓的“一笔投资,六重利润”的说法与制度卖点,也是从依玖瘦延续到颜驰,再发展到如今的潮约的,真可谓是“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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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有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肥胖人口已超25亿人,由肥胖引起的健康问题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随着减肥市场的火爆,与此同时出现的虚假宣传乱象也变得愈发引人关注。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商务部、国家食药监总局等9部门曾联合发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旨在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至于潮约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回首过往,从依玖瘦到颜驰,从颜驰再到潮约,那么潮约之后的升级版又会叫什么名字?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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