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4日讯 昨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通告显示,根据2021年青海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本期抽检产品共86批次,经检验,标示为扬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护发素(生产日期:2020年05月05日、规格:35ml)、去屑洗发露(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6日、规格:50g)、滋润沐浴露(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6日、规格:50g);扬州市欣扬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鞭草沐浴露(生产日期:2020年09月28日、规格35ml);扬州市佳丽日化厂生产的沐浴液(生产日期:2020年10月、规格:30g)、洗发液(生产日期:2020年10月、规格30g)等6批次化妆品被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不合格。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被抽样单位)立即停止经营,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文网址:http://www.yqlinks.cn/fugouxian/211554.html ,喜欢请注明来源周口新闻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