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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与整顿各类非法融资主体的政策建议

(原标题:打击非法集资与整顿各类非法融资主体的政策建议)

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近日发布了最新的研究成果《关于打击非法集资与整顿各类非法融资主体,维护金融安全的认识和思考》(点击查看全文)。研究报告分上篇理论篇和下篇实践篇,从深刻认识打击非法集资重要性入手,全面系统解读了2021年5月起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主要精神,分析了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的演变、分类、表现形式、作案手法及打击非法集资为什么那么难的原因,最后提出打击非法集资与整顿各类非法融资主体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建议。

形势总体判断: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

研究认为,金融越发展,整顿金融市场秩序越重要,打击非法集资、铲除社会毒瘤、维护金融安全更重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

研究认为非法集资有三个特点:涉案金额大、损失严重;受害人数众多,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涉及地域广、风险集聚。

非法集资有四个常见作案手法:一是承诺高额回报。集资人在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二是编造虚假项目。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名人站台,在各大媒体发布广告,制造虚假声势。四是利用亲情诱骗。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加入,使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有四大社会危害:一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二是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四是损害政府的声誉和形象。打击非法集资有四难:一是预防监测难。二是行政处置难。三是明确法律责任难。四是工作协调难。

政策建议

研究认为,打击非法集资与整顿各类非法融资主体的工作思路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管理主体向治理行为的转变;二是从明确权力向明确责任转变;三是从原则申明向明确措施转变;四是从管控处理犯罪向预防化解风险转变。

打击非法集资与整顿各类非法融资主体要坚持如下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防范为主。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二是坚持打早打小。赋予牵头部门组织调查认定职责和相应措施手段,力争在萌芽阶段发现、化解隐患。三是坚持综合治理。明确主管部门职责,规定特定主体义务,发挥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四是坚持稳妥处置。对资金清退作出规定,最大程度减少集资参与人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对打击非法集资与整顿各类非法融资主体提出如下工作举措和政策建议:

  • 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各级政府、行业主管和国家监测预警平台,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开展大数据监测预警。
  •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整顿和管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其次对投资者加强教育及引导。
  • 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和互联网信息的管理。禁止违法发布集资类广告信息,同时明确广告发布者责任。
  • 明确法律责任,强化行政处置,加大处罚力度。牵头部门有权调查取证,并查封有关经营场所,责令非法集资人清退资金,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 做好非法集资资金的清退,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注重科技赋能,不断创新监管手段。监管部门应利用信息科技实现监管能力升级;互联网企业的网络平台不是不法分子犯罪的基石,各平台应主动承担责任,共筑反诈骗立体技术防护体系。
  • 建立纵向沟通有力、横向协同高效,立体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处置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处置信息统计和报送、考核办法;加强督导检查,持续推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 发表,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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