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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财务有限公司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海马汽车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披露了海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海马财务有限公司存在抵押担保权利未落实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海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海马财务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马汽车,股票代码:000572.SZ),持股比例为47.36842%。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海马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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