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某公司作为广告主在网店的预包装食品销售页面发布的益生菌产品广告使用了涉及保健功能用语以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透过案例了解监管细节
在市监部门的公告中显示:2022年1月初,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淘宝网的店铺的预包装食品益生菌≥100亿CFU销售页面发布广告,在产品详情页面中使用了“经科学实验证实Bb-12、HN001、HN019、Bi-07、M-16V可以帮助改善以下状况帮助改善腹泻;帮助改善便秘;帮助改善过敏并提升免疫抑制皮肤表面有害菌生长,对皮肤保健有良好作用;促进矿物质吸收;降低血脂含量;阻遏腐败产物生成;抑制内源致癌物产生和吸收;降低总lgE和HDM-lgG1,减少与Th2相关的相关的促炎细胞因子,降低炎症;显着改变TGF-β1和lgA水平;帮助改善肠道胀气”的广告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构成了在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中,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行为。
该广告主因在普通食品广告中使用了“提升免疫”、“改善便秘”、“降低血脂含量”的保健功能用语的行为,被市监部门处罚。
虽然处罚的额度不大,但反而说明了监管部门并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的问题,品牌方也应该把注意力转移到细节上。对于行业来说,普通食品宣传上需要规避的问题可以说企业已经了如指掌,但基于目前的大环境,小C想表达的是:企业也需要在宣传上从细节把关,不要掉深坑,以免因小失大,触发舆情事件。
中央政法委: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
9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通报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今年4月到10月,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个单位共同参与,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展开。其中,“保健品坑老”是重中之重。
虽然该行动目前已进入尾声,但打击整治“保健品坑老”的步伐却不会停滞。9月26日,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刊登《钟政声: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常态化》表示,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虽已结束,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思路已经明确。
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必须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彻底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关键要提高相关行业依法治理水平。要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攻坚,消除监管盲区、增强治理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承担好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做到每年都有部署、有重点、有措施、有效果。
直销行业作为大健康行业的一份子,一直是涉老问题的重点排查对象,企业也更应该杜绝涉老问题,增强防范意识,加大对市场的管理,这样才能从宣传口径到市场营销,全方位远离红线,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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