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业务落地 基金迎来新“长钱”)
11月4日,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养老金制度迎来重大进展。五部委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与此同时,证监会制定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正式发布实施。《实施办法》与《暂行规定》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运作流程、税收征管要求和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等具体规定,标志着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业务正式落地。
多家公募机构人士评价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方面有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补充长期稳定的养老资金,另一方面也有益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
《暂行规定》关系到14亿人的养老钱,主要对以下三方面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要求,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作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要求,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作出规定。
针对可投基金类型,《暂行规定》指出,在第一年试行阶段,优先纳入近4个季度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全面推开后,再逐步纳入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FOF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这一名录将由证监会确定,每季度发布。
费率优惠方面,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的基金份额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海富通基金表示,之后有两种方式享受扣税优惠,会极大地方便参加人购买个人养老金。方式一是当年预扣预缴,与之前上海、福建等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做法类似,参加人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方式二是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机构将对个人养老金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实施名录管理,每季度末在官网、基金行业平台、信息平台等更新,并将不定期移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或机构。广发基金认为,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实时持续监督机制,为持续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养老投资需求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中欧基金方面表示,《暂行规定》全面清晰地阐释了未来基金行业在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中的“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资产安全性、运作稳健性、投资长期性、服务便利性”等基本要求和各类业务的展业细则,是基金行业未来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总行动纲领,有助于各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策略制定、产品布局、组合运营管理、客户服务等过程中遵循相应规范,为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高质量的基金和服务。而公募基金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组成之一,理应充分发挥在长期投资和专业顾问服务方面的禀赋,积极肩负起在个人养老金事业中的历史责任。
提高居民养老金替代率
嘉实基金表示,围绕个人养老第三支柱相关制度规定的持续出台,对促进和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尤其是对公募基金做好养老金投资管理及相关服务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对推动我国个人养老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个人养老金具有长期性,因此相关配套制度的逐步落地,对进一步引导长期资金入市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现代社会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由国家基本养老计划、雇主补充养老计划、个人补充养老计划三支柱组成。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覆盖人群达10.5亿人。行业机构根据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人均年缴纳金额、年增值幅度等预测,未来10年个人养老金累计金额将达1万亿~3万亿元。个人养老金将增加居民养老收入来源,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长期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增资金,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国家税收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缴费和投资阶段暂不征税,在领取阶段对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收入按照最低档税率3%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税收递延政策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安排保持一致,确保参加人能够在今年内缴纳2022年度个人养老金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汇添富基金表示,加快发展个人养老金,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全体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利好亿万百姓生活福祉的国之大计,也是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助力。作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政策文件,《实施办法》的发布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发展奠定了实质性的政策基石,成为我国养老金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资本市场迎来新“长钱”
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点,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将成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体系的新一类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有利于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实现养老金与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互动机制。
兴证全球基金FOF投资与工程部总监林国怀认为,从赚钱效应的角度来看,养老资金具有长期属性,这解决了一个长期困扰基金行业的痛点,就是基金投资短期化,追涨杀跌,基民盈利体验差。养老目标FOF产品有机会让基民真正体会到长期投资的魅力和专业投资的价值,并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回报。
华安基金陆靖昶表示,作为第三支柱的代表性产品之一,养老目标基金(FOF)将为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带来三方面助力:一是缓解第一支柱压力,促进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并将逐步成为全球老龄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承担着主要的养老职责,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任重道远;二是助推居民财富结构转型升级。在我国,部分居民养老储蓄与养老投资的观念仍未形成,家庭金融资产结构倚重银行存款、股票或房地产,而养老目标基金的出现,有望促进家庭理财模式转型;三是促进老龄金融产业发展。老龄金融将是中国养老产业的核心引擎,中国也将成为未来全球最大的养老金融市场。
个人养老金在为基金行业带来发展机会的同时,也对基金行业提出了高质量发展要求。中欧基金认为,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做好两件事:第一,个人养老金投资体量大且投资周期长,关乎百姓福祉。基金公司需要建立长线基本面投资理念,形成流程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大资金投资管理体系,才能保障持续稳定地输出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投资能力。另外,作为资产管理生态中的“制造商”,基金公司需要做好产品供给工作,给投资者提供丰富的可选产品,以满足个性化的养老投资需求。第二,基金公司还需要关注投资人的盈利体验。在这个环节里,基金公司需要协同投资顾问、渠道以及媒体等多方力量,为投资者提供投资顾问和陪伴服务,通过供需适配性的改善从根本上提升投资人可获得的投资回报,从而最终实现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共同富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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