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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江南镇新洲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临湘市江南镇新洲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临湘市土地整理复垦中心

所属地区:湖南省临湘市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临湘市江南镇新洲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约530.31公顷,工程总投资约1694.98万元(工程施工费1313.33万元),现按6个标段(具体见工程量清单)进行公开招标。详见如下:

附件:临湘市江南镇新洲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标段划分明细表

标段名

 

合理价约(元)

 

工程所在地

 

备注

 

第一标段

 

2367170.55

 

新洲村

 

公开招标

 

第二标段

 

2627964.36

 

新洲村

 

第三标段

 

1715224.66

 

牛湖村

 

第四标段

 

1921551.55

 

牛湖村

 

第五标段

 

2090854.18

 

谷花村

 

第六标段

 

2410498.01

 

谷花村

 

2、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20天(日历天);

3、每个标段的质量等级要求达到符合国标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A、B、C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定代表人必须与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最新公布的信息严格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项目负责人应为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及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培训证上姓名应与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姓名一致,培训证上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每个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中只能报一个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具体到标段、重复报名无效。

4、每个投标人必须在报名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和预交履约保证金拾贰万元,共计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3年2月8日16:30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人报名无效;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返回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名: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分行东茅岭支行

帐    号:4300 1620 0660 5250 2655

注:各投标单位转账后须先致电保证金查询专线,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到账后带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报名地点开具保证金收据,开具保证金收据后方可报名。代理机构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天内将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到账顺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 “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查询专线:

联系人:谭和平      联系电话:13975035822

三、报名条件及获取招标文件

1、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项目负责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参与报名:①、单位介绍信;②、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③、企业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A、B、C证);⑥、项目负责人须递交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项目经理培训证;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⑧、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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