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某羊背后的法律“黑洞”)
最近一段时间微信小游戏“某羊”在社交网络爆火,几乎每个人的朋友圈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一个黑脸白身的毛茸茸绵羊。这款以消消乐作为基本玩法的小游戏,一出现就火爆网络。就连游戏的创始人都在采访中表示“完全没有预料到有如此大的日活量”。但是读者朋友们可能并不知道,我国对于游戏领域有着严格的监管政策。
今天飒姐团队就来跟大家聊一聊,火爆小游戏背后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
小程序游戏要设置防沉迷吗?
“某羊”所吸引的用户不止有工作之余拿来消遣的上班族,还吸引了一批尚在校园的中小学生,有的学校公众号专门发文呼吁学生们放下“某羊”,重新将精力投入学习。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国新出发〔2021〕14号)规定,所有网络游戏用户提交的实名注册信息,必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验证。
验证为未成年人的用户,必须纳入统一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管理。网络游戏企业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中小学生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中小学生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此规定也就是我们常常提到的游戏“防沉迷”机制。那么飒姐团队提出的问题就是,像“某羊”这种小程序游戏属于这里的网络游戏吗?也需要设置防沉迷机制吗?
1. 什么是网络游戏?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作为一个整体词汇,最早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出现是在2002年《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要规制充斥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在这一时期,网络游戏在我国还处于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文件中提到的网络游戏,从语境中也可以看出更加是依托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游戏,特别是局域网。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游戏已经不再局限于此了,慢慢发展出了端游,手游,链游等,不再受限于场景,设备,时间。
2. 小程序游戏也是网络游戏
2010年,我国发布了第一个《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失效)》,较为集中的对网络游戏问题进行规制,其中明确对于网络游戏下了定义:“本办法所称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虽然这一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失效,但是其对于网络游戏的定义还是极具参考价值。
按照这一说法,无论是端游,链游还是手游,只要是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游戏,都应该被纳入到网络游戏的范畴,那么相应的,小程序游戏就也应该被认定是网络游戏的一份子。这一理解也可以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网络游戏的相关规定相印证,根据该法网络游戏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防沉迷机制是为了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其实和端口关系不大,在电脑上还是在手机APP上抑或是在小程序上,都应当针对未成年人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小程序游戏需要有游戏版号吗?
除了防沉迷机制之外,另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是否需要游戏版号,既然根据上面的分析,小程序游戏应该被归属到网络游戏中去,那么小程序游戏需要申请相应的游戏版号吗?
根据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一系列规范文件:
(1)《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0号文,即俗称的《“三定”规定》);
(2)中央编办发出《关于印发〈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35号文,即俗称的《“三定”解释》);
(3)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
可知,小程序游戏理论上也需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和“出版审批”,取得批准文号及出版物号。
理想与现实
但是谈完理想情况,我们仍要看到在现实世界里“一号难求”的现状。2018年12月21日上午,在中国游戏产业年会大会上,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冯士新在演讲之后宣布称游戏版号重新开放。到了2018年12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显示,首批游戏版号已经完成审批,本次放出的游戏版号数量为80个,之后,持续到2022年9月,以平均每月不过百的审批进度进行批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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