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大消息)
上海再度获批大规模商务区!
2月19日,根据中国政府网信息,《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批复。
批复提到,《总体方案》实施要更好发挥上海对外开放优势,依托国际航空枢纽条件,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创建高度便利的国际商务交流载体,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召开的上海2024年两会上,上海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着眼于人员跨境往来便利化,加快建设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在两会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上海市市长龚正在提及国际贸易中心时再次表示,上海下一步要推进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重大贸易载体,推动离岸贸易、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新型贸易加快发展,做大规模。
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张娟近日撰文指出,加快建设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是上海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载体,是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新抓手,是激发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新路径。
在文中,张娟建议,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要着力培育离岸商务功能,顺应贸易服务化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实施以人员跨境流动为核心的便利措施,在对接高标准上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也明确提出,建设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实施以境外货物、人员跨境流动为核心的便利措施,促进高水平国际商务交流合作,打造国际开放门户枢纽的标志性区域。
批复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总体方案》明确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有效推进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
责编:叶舒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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