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剑指股权代持、违规关联交易……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最新发声)
“针对股权代持、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绩效考核不科学不审慎、合作机构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指出,要补齐制度短板,严格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
12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刊文指出要坚持“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这是金融监管总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落实后,内设机构对外刊发的第二篇文章。
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在题为《完善资本监管制度 助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文章中表示,银行应充分理解掌握将在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则变化,深入分析对业务经营的影响,发挥好资本监管对银行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深化资本应用,把资本标准融入日常经营管理,持续扩大计量成果在客户准入、信贷政策、贷款定价、减值准备、经济资本、考核评价等各领域的运用,以应用为导向,以计量促管理,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一段时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强调强监管严监管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刊文延续这一基调,明确表示要狠抓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早期干预机制,对落实监管要求不到位、整改问责不力、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人员,果断采取监管强制措施。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股东股权穿透式监管,依法清退问题股东,推动完善银行公司治理。加强合规监管和行为监管,对潜在风险较高、违规问题突出、信访举报集中的业务领域加大整治力度。
在防控风险方面,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表示,要督促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严格执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规定,准确开展资产分类,提足拨备、夯实资本,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强化对重点机构、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合理运用各项处置措施和工具,推动“一省一策”“一行一策”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因地制宜、稳妥推进重点省份重点机构改革化险,避免“一刀切”。
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时度效,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支持多渠道补充资本,推动实现公司治理重整、经营机制重构、可持续发展能力重塑。
此外,还要推动股份制银行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发展定位。鼓励股份制银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业银行治理制度,突出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在金融体系内发挥更加积极、正面的作用。支持具备能力的股份制银行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参与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力度。
责编:万健祎
校对:彭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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