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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国家单位领导和我发生交通纠纷,要我个人赔付78753元

  怀化市鹤城区湖天桥国税局局长谢和友和我发生交通事故纠纷,要我个人赔付78753元。

  2Ol7年11月17日晚上8点左右我开车撞了行人谢和友,截止今日,就后续理赔问题,谢和友不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也不愿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沟通,也不起诉我和保险公司。他及家人一味要求我个人理赔,他们提出理赔金额78753元。望相关部门和领导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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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209101206

我是受害人的家属,看到这篇充满卑劣手段的恶意帖,真是感叹世上还有如此险恶,阴暗之人!
1、2017年11月17日晚20时许我60岁的老父亲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广本小轿车撞伤后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脚骨折,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也依法对此次事故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广本车驾驶员向昌文全责。
2、肇事者向昌文在我父亲住院期间从未到医院探望过伤者,我善良的老父亲考虑到肇事者妻子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为避免加重肇事者的经济负担,我父亲不顾家人、医生劝阻,仅住了12天院便执意要出院回家,而至今我的老父亲仍然在家养伤腿脚不便,我们并没有找责任人的麻烦,也希望能正面出来积极协商解决此事。
3、2017年11月17日事故发生后,向昌文一直没有主动和我们联系,也没有积极履行救治伤者的义务,由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需要相关票据,在我父亲住院期间我曾多次与向昌文电话联系要求其不要拖欠我父亲的治疗费用,但是其一直以没有钱为理由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甚至在我父亲办理了出院手续的第二天,  向昌文才去医院补缴了拖欠的3000多元医药费,我父亲出院后我我们曾多次给向昌文,要求其和我们一起去事故大队对这次事故进行调解,其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见面,直至12月17日,我们双方才在事故大队办公室第一次就这次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第一次协调,当时保险公司及民警都在现场,我们按照主治医生开具的诊断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向肇事方极其保险公司提出了7万余元的理赔意向,同时我们给向昌文极其保险公司提供了我父亲的工作证明及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但当天双方对于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从第一次调解未果至今,我多次电话联系向昌文不是不接电话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处理此事,在肇事方不认可我们提出的赔偿要求,也没有对此次事故的赔偿提出他们的意见的前提下,我们只有在对我父亲的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之后才能通过其他的合法途径来维护我们最基本的权利。
你发贴是你的权力,也是你的自由,但请将事实真相呈现在大众目光下,不要想着利用什么进行达到不可告人的私利的目的,我们身份是公职人员没错,但是希望不要让公职人员成为网络的弱势群体,善恶有公,希望大家都能设身处地的为对方考虑。也请您积极跟我们进行联系沟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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