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国我的家——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家庭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三、参与对象
全市广大家庭
四、征稿内容
紧密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反映个人、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变迁,如生活水平的提升、生活习惯的革新、精神素养的进步等,可包括以下主题:
��1.衣食住行各方面的进步发展;
��2.体现新时代的家庭观和家风家训家教;
��3.生活中的感动瞬间和幸福家庭的美好时刻;
��4.其他可以体现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的照片(组照)。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1日
六、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与评选流程
��1.征集方式:采用组织推荐+社会征集
��2.作品评选:市妇联择优报送部分作品给主办单位,被征集参加家庭摄影作品展览的家庭主办单位将寄送一份木刻画纪念品。
(二)摄影作品宣传展示
��1.线上展示:省妇联“一网两微一端”开设“我的祖国我的家”主题摄影作品网上展厅,市妇联也将通过绍兴女性公众号及各类工作群进行宣传展示。
��2.线下宣传:在杭州举办“我的祖国我的家”摄影作品展(3-5天),组织广大家庭和社会各界观看展览,在参观过程中感受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的重大意义和伟大成就。
��3.成果运用:选择部分图片编印成册并宣传发送;在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布置“新中国成立70年——浙江家庭印记”长廊(展厅)。
七、作品要求
��1.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2.征集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只需提交电子文件,文件为JPEG格式,图片长边不小于3800像素(或不小于3M),图像文件名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市县镇街+联系方式”(每幅作品需简单描述照片背后的故事或投稿者想说的一句话,不超过200字)。
��3.每位作者提交的作品不超过2组,每组照不超过4幅。
��4.征集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本次征集作品不退稿,请自留稿底。
��5.征集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涉及所有权、著作权或名誉权等纠纷问题,均由供稿作者负责。凡提交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支付稿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八、其他要求
参与摄影征集作品的家庭,请于8月1日前将作品汇总表(见附件)及相关作品资料发送至市妇联邮箱。
电子邮箱:sxsfljeb@163.com
联系电话:88260565
联系人:欧英花
附件:优秀摄影作品推荐汇总表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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