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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数据造假?丁时勇委员建议加强对直播带货监管

  近年来,“直播带货”作为新型商业模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资本也不断向该领域集中,促生了以“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数字经济新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重庆市委会主委丁时勇在调研中发现,为鼓励、规范、引导直播带货各个参与主体的规范经营,相关部门先后制定或修订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自律性规范及平台自律公约等制度,基本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但在实践中,执法监管不足,直播违规频发,司法维权举证难度大等问题,已经成为破坏直播数字经济的重要因素。”丁时勇表示。

  他指出,目前互联网直播带货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虚假宣传、数据造假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维权难;个人信息安全及消费者个人隐私被侵害,造成较大损失等。

  为此,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丁时勇提交了《关于加强对直播带货监管的提案》。在提案中,丁时勇建议公安、网信办、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联调联动机制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加强部门间的联合监管执法。适度提高直播带货准入门槛,加强对直播带货主播的审核和监督,及时曝光违规违法人员,引导直播从业人员规范化发展。

  “此外,还应该构建网络直播带货信用监管及惩戒体系,对虚假宣传、售假等查证属实的网络主播拉入短期或长期‘行业禁入名单’,进行短期或长期封号处罚等。与此同时,规范网络平台的内容审查及监管责任,加强流量监控系统建设,搭建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对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丁时勇表示。

  在直播带货活动中,不少不法分子通过各大直播平台将消费者引流至网络赌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色情表演等非法平台,对消费者实施诈骗,或向消费者推销处方药甚至假药等国家禁止出售或限制出售的物品。

  针对这一问题,丁时勇建议,应利用短视频、公益短信等载体,发布典型案例、普法视频,向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法规。“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提高网络消费者对虚假信息、低俗信息及其他有害信息的鉴别能力和防诈骗能力,让直播带货处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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