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减肥成为居高不下的话题,吸脂、埋线、运动、辟谷等各种减肥方式都受到了不同人群的追捧,市面上的减肥产品更是层出不穷。
近日,微商电商调研发现市面上有款名为“悦小妖”的产品,宣称不用运动,不用节食,就可以健康减脂不反弹,还能调理慢性疾病。
据代理宣传,“悦小妖”是华东医药研发的产品,采用5+15间歇性饮食干预技术,通过了SGS认证,是国家专利技术。同时还有营养师定制个性化减脂方案,为客户合理调整饮食结构与生活方式,成为代理商还可以“零风险”赚钱。但据微商电商调研调查,悦小妖实为普通食品,其代理模式也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曾因发布违法广告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悦小妖”是杭州华东医药五禾德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产品。代理称杭州华东医药五禾德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华东医药集团,“悦小妖”不但可以健康减脂,还可以调理慢病。
图片来源:企查查
企查查APP显示,杭州华东医药五禾德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30日,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华联时代大厦A幢2002室,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实缴资本为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贵锋。该企业由杭州华东医药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控股60%,杭州华东医药五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广州爽爽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朱贵锋担任公司董事一职。
虽然悦小妖的代理们宣传杭州华东医药五禾德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华东医药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但从股权梳理来看,杭州华东医药五禾德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万裕和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王志英,和华东医药集团之间并没有任何股份关系。代理表示,虽然朱贵峰是公司法人和董事长,但实际负责运营的却是李邦良。
悦小妖领航人李邦良
宣传资料显示,李邦良是悦小妖的领航人,他是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同时也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杭州市工业兴市功勋企业家、风云浙商、改革开放四十年医药产业功勋人物、并获得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李邦良曾担任过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但已于2022年7月25日卸任,“悦小妖”是他推向市场的第一款非药品的健康管理产品。
图片来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华东医药五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一次,还曾两次因发布违法广告被行政处罚。
2020年10月14日,其经营的食品“悦小妖”体脂管理套装供顾客取阅的宣传册记载有“悦小妖以事实说话96%甘油三酯下降89%糖尿病改善94%高血压改善82%多囊卵巢综合征改善96%高血脂改善”等字样。该公司在发布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在未取得专利权的情况下,宣传册印有“5+15间歇性饮食干预专利技术国家发明专利技术”等字样和产品外包装腰封载有“专利产品”字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10000元。
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停止这种行为,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又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介普通食品时,使用了“止腹泻”、“对人体213种疾病有确切疗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减脂”、“调节肠胃、调便秘”、“改善睡眠”等涉及保健功能的字样内容,属于在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保健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20000元。
杭州华东医药五禾德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市监局行政处罚两次,如今,悦小妖却又开始在各大平台宣传自己的产品可以健康科学减脂,调理慢病。
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涉嫌虚假宣传
微信搜索公众号“悦小妖”或通过代理分享的二维码可进入悦小妖商城,商城中有悦小妖、悦小蛋、悦小欣等多种产品,其中悦小妖是代理们的主推产品。
图片来源:悦小妖商城
悦小妖售价1980元/盒,商城宣传悦小妖是一款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产品,是一种新型的饮食干预技术,通过5天干预期和15天调整期的饮食干预,从而帮助人健康减脂,远离亚健康问题。
代理宣传道,悦小妖不需要运动,也不需要节食,只需要按照营养师推荐的食谱进食再搭配悦小妖,就可以健康减脂,养成易瘦体质,还可以调理各种慢病。为了获取消费者的信任,代理商还提供了许多案例。
图片来源:悦小妖代理
在代理分享的案例中,有人一天就减掉了4.2斤脂肪;有人三天减重八斤;有人两天就减重10.4斤;还有人两天减掉了12.8斤,而这人在成功减重的同时,身体的蛋白率、肌肉率、代谢等都有明显上升。更有位胡女士表示自己是一名高血压患者,同时伴有心肌缺血、低密度脂蛋白高、甘油三酯高、颈椎病等,在使用悦小妖后,第一天就减重6斤,使用三盒产品就瘦了33.2斤,并且高血压也恢复了正常,颈椎也不疼了,其余的慢病也都好了。但悦小妖真的有这么神奇的功效吗?
事实上,悦小妖并没有国药准字,也没有蓝帽子标识,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只是属于食品类别。而上述广告提到的“减肥”属于保健功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上述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关于上述功效提到的“调理慢病”等医疗作用,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早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而代理分享的案例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综上,悦小妖的上述宣传内容已经涉嫌虚假广告。
成为代理可零风险赚钱?拉人头、团队计酬涉嫌违法违规
最后,我们再来了解一下悦小妖的代理模式,代理商表示,成为悦小妖代理就可以零风险赚钱,还有代理商在代理悦小妖后不到一年收入就突破了七位数。
据了解,悦小妖的代理分为VIP、全国代理、特约合伙人三个级别,级别越高拿货价越低,特约还可以享受市场服务津贴和市场推广津贴。悦小妖设置云仓存货,不用提货到家,销售产品直接扣除云仓库存,不用担心产品过期。
VIP:购买4980元套餐可成为VIP,获得三盒产品,均价1660元/盒,赠送一台体脂仪。VIP零售一盒产品可获得320元收益。
全国代理:一次性购买12960元产品可成为全国代理,得到12盒产品,均价1080元/盒。代理每零售一盒产品可获得900元利润,分享一位VIP可获得1740元分享收益。
特约合伙人:推荐四个代理或一次性拿货52890元可升级为特约合伙人。特约合伙人的进货价格为830元/盒,零售一盒产品可获得1150元利润,分享一个VIP可获得2490元分享收益,分享一个全国代理可获得3000元分享收益。
成为特约合伙人后可以享受市场服务津贴、市场推广津贴和月度奖金。
市场服务津贴:特约合伙人每月可获得所有直接推荐的代理总业绩10%~38%的服务津贴和所有间推代理总业绩4%~6%的津贴奖励。所有直推代理的月总业绩超过一块钱,特约合伙人可获得10%的津贴奖励;直推代理月总业绩超过9万元,特约合伙人可获得12.5%的津贴奖励;直推代理月总业绩超过15万元,特约合伙人可获得16.5%的津贴奖励;直推代理月总业绩超过20万元,特约合伙人可获得20.5%的津贴奖励;直推代理月总业绩超过30万元,特约合伙人可获得28%的津贴奖励;直推代理月总业绩超过40万元,特约合伙人可获得38%的津贴奖励。所有间推代理月总业绩超过一块钱,特约合伙人可获得4%的津贴奖励;间推代理月总业绩超过15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5%的津贴奖励;间推代理月总业绩超过20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6%的津贴奖励。
市场推广津贴:整个团队总业绩达到10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总业绩1%的津贴奖励;团队总业绩达到20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总业绩2%的津贴奖励;团队总业绩达到40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总业绩3%的津贴奖励;团队总业绩达到80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总业绩4%的津贴奖励;团队总业绩达到100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总业绩5%的津贴奖励;团队总业绩达到200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总业绩6%的津贴奖励……团队总业绩达到2000万,特约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总业绩13%的津贴奖励。
月度奖金:特约合伙人直推代理月总业绩和间推代理月总业绩都达到15万可成为董事,每月获得7000元奖金;直推代理月总业绩达到20万且间推代理月总业绩达到40万可成为高董,每月获得30000元奖金;直推代理月总业绩达到30万且间推代理月总业绩达到120万可成为战略,每月获得50000元奖金;直推代理月总业绩达到40万且间推代理月总业绩达到200万可成为联创,每月获得100000元奖金(间推代理不限层级,每月达到标准可重复拿奖励)。
为了激励代理商,悦小妖还设置了分红和豪车奖励。当特约合伙人团队其中一个部门业绩达到400万,其他部门总业绩达到200万,可享受全公司当月总业绩1%的加权分红。特约合伙人年薪达到100万可获得一辆宝马5系,第二年年薪达到100万可升级为宝马7系,第三年年薪达到100万,可升级为保时捷,在2023年,年薪达到50万,可获得特斯拉一台。
以上就是悦小妖代理模式具体内容。想要成为代理,就要购买不同金额的产品获得不同的代理级别,实为变相收取入门费;设置分享收益,鼓励代理们通过发展人员获取利益涉嫌拉人头;通过发展人员形成团队,设置服务津贴和推广津贴,以团队所有成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获取团队分润。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悦小妖这种“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代理模式或与上述法规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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