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财政“五个支持”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19-09-20 来源:《中国财政》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大湾区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珠三角为主阵地,举全省之力办好这件大事”的重要指示精神,广东省财政厅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中,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提高科学思维能力,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紧密结合起来,以高站位落实大战略,以通规则探索新模式,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通过支持“人才集聚”“资金过境”“债券联动”“平台互通”“民生共享”,努力破除三地合作政策壁垒,为实现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支持“人才集聚”,促进大湾区要素自由有序流动
习近平总书记以政治家的远见卓识,从全局高度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谋划蓝图,为大湾区建设领航掌舵、把脉定向,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自由流动、高效配置。港澳两地集中反映,粤港澳三地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大,对人才自由有序流动造成障碍。省财政高度重视,积极回应港澳所需,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逐步构建珠三角九市与港澳衔接的财税政策体系。一是放宽境外人士在内地居住时间的认定。2019年财政部明确出入境往返当日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二是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予以补贴。这是中央首次赋予的跨地市个税优惠政策,政策实现“两个扩围一个优化”,覆盖范围由原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全面扩围至珠三角九市;覆盖群体由原港澳人士,全面扩展至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操作更加便捷,明确15%的税负差额补贴标准,有利于降低申报人的申请成本,减少审核难度,便于珠三角九市实际操作。6月22日,省财政厅已向社会公布具体通知并作政策解读,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可从45%下降至15%,对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支持“资金过境”,助力大湾区科研合作
2017年在港院士致信习近平总书记,反映了香港科研人员参与国家科学研究的热切期盼,指出了科研资金过境难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促进香港同内地加强科技合作,支持香港科技界为建设科技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为解决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省级科研资金实现跨境拨付,助力港澳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一是建立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2019年,广东省政府以1号文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建立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省财政建立科研绿色拨付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科研经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予以拨付。2019年7月30日,顺利跨境拨付香港科技大学省级科研资金316.96万元,成为首例港澳高校参与省级科研资金科技计划的成功案例。二是完善符合港澳实际的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机制。2019年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制定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明确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向境外支付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跨境科研资金。三是吸引澳门资金来粤投资,支持广东与澳门财政储备资金合作组建的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投资运作,首期设立200亿元,重点投向广东省内等关系大湾区民生发展的优质项目及企业。
支持“债券联动”,推动港澳与大湾区内地建设精准对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携手港澳,在促进双向投资、构建新型合作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明确要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省财政大力推动债券发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港澳金融优势。一是实现额度倾斜,2018、2019年累计安排珠三角九市1900.2亿元,倾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生态环保、教育与医疗卫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实现合作创新,加强粤澳金融合作,2018年首次引入澳门金融机构作为境外投资者分销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50亿元。三是实现品种创新,整合大湾区资源,探索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集合发债、统筹使用”。2018年、2019年先后集合发行大湾区土地储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生态环保建设、科创平台建设、城市综合发展等5类专项债842.8亿元。四是实现认购创新,2019年特别选取广州、佛山优质的专项债券项目,试点柜台发行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专项债券22.5亿元,积极推动广东各地居民参与认购,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其发行量(22.5亿元)和个人认购金额均居全国各试点地区第一位。
支持“平台互通”,推动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总书记提出,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当前,各地尚未能充分发挥综合优势,经济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仍待提升。省财政厅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以科技创新为战略支撑,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动基础设施“硬联通”,助力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开放。一是加快基础设施“硬联通”。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港澳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港口群。如截至目前,中央和省财政累计安排168亿元支持港珠澳大桥建设、深中通道42亿元,投入广深港高铁省方资本金72亿元等,为三地全域深度参与大湾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支持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2019年,省财政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23.2亿元,支持重大平台与基地、实验室建设等14.62亿元,支持大型创新平台建设等5.8亿元,支持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1亿元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珠三角九市省实验室按不高于省市1:2的比例进行奖补,促进三地创新合作。三是加强产业共建和对外开放。继续落实省级资金保障“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外资十条”“稳外贸九条”一系列省级政策,争取国家和省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华星光电、乐金显示、超视堺等重点项目通过产业基金或财政贴息支持,协同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区。四是支持重点平台发挥示范作用。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推动横琴新区、南沙新区等重点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高新区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珠三角九市与港澳共建各类合作园区。
支持“民生共享”,推动大湾区公共服务共享
总书记要求,要坚持共享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为港澳同胞特别是青年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使大湾区建设更多惠及广大民众。针对当前三地公共服务共享不通畅的问题,省财政厅坚持立足长远,深化同港澳的公共服务合作交流。一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软联通”。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士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社保待遇、就业创业补贴和学生资助等,不断增强港澳同胞对国家的向心力和认同感。二是推动会计服务合作交流。积极推动会计政策开放,先后实施香港与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互免、取消港澳居民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持股比例限制、放宽港澳人士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合伙人条件。2019年,进一步鼓励对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港澳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协议,成为从事特定业务或执行某些管理职能的合伙人,并在珠三角九市执业发展。推动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成立“粤港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联盟”,让港澳会计师事务所来粤办事更方便、来粤合作更顺畅、来粤发展空间更广阔。(原载于《中国财政》2019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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