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城投违约!
投资人杨斌万万没想到的是,作为一家省级城投,天津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津市政开发”)于2019年1月发行的一款债权融资计划(俗称“定融产品”)出现实质性违约,然而逾期未兑付资金规模仅约400万元左右。
另据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天津市政开发还使用一种灰色融资渠道,即借道金交所备案,发行产品募资。这款债权融资产品通过一家名为央地协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司(简称“央地协同金交所”)的平台备案登记,委托海安苏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海安苏信”)作为受托管理人并向投资者出售。
诧异的是,央地协同金交所并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不具备开展金融资产交易及相关业务资质。其持股35%的第二大股东山东省华众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众财富”)的控股股东,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
兑付违约
投资人杨斌告诉记者,其于2019年4月份购买了一款名为“天津市政开发债权融资计划”的定融产品,封闭期2年,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支付本金及剩余未支付利息。如今2年期已到,却在今年3月被提前通知,因融资方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延期兑付。
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天津市政开发为该定融产品的发行方,备案总规模为3亿元,其中0.5亿元为一年期,2.5亿元为两年期,备案平台为央地协同金交所,受托管理人为海安苏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产品起投金额20万元,年化利率在8.8%-9.8%之间。
据了解,该产品一年期部分已于一年前完成兑付,两年期部分于今年3月份陆续启动兑付,但目前仍有400余万元未完成兑付,构成事实性违约。其中,包括杨斌投资的180万元本金及其叔叔投资的100万元本金。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市政开发成立于1983年,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市政土木工程建设、建筑工程技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业务等。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其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是天津市所属的省级城投平台之一。
“我从3月份知道兑付不了后,就一直跟融资方还有受托管理人沟通解决。我之所以购买这款产品,就是看到公司是天津市国资委背景,而且我们的投资款是打到融资方的账户,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怎么也没想到,一家省级城投还能因为剩余400万兑付不了。”杨斌称。
另一位浙江的投资人徐先生告诉记者,“融资方现在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延期一年,但是丝毫未提逾期罚息。根据《认购协议》,若公司未能按期偿还本息,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投资人支付违约利息。所以我们不接受毫无代价的延期一年支付。”
随后记者致电天津市政开发臧姓财务总监询问产品逾期一事,但其拒绝接受采访,让记者直接向投资人求证。
这并不是天津市政开发的首次非标融资违约。
此前的2018年4月,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所管理的两只资管计划出现延期兑付,产品总金额为5亿元。融资人为天津市政开发,担保方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不过,该笔债务在延期后2个月内予以了兑付,但却给市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据一位债券圈的业内人士称,近年来,天津区域的部分城投公司已成为金融机构的禁区,通过公开债券市场很难融资,只能走非标融资渠道,发行定融产品。
违规融资
此次天津市政开发发行的定融产品,不仅逾期,而且涉嫌违规。
2018年3月底,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简称23号文),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与地方政府和地方国企的投融资行为,遏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在国家持续压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的背景下,地方融资平台却用尽各种办法开拓融资渠道,地方性金交所即是其中之一。天津市政开发所发行该定融产品,即是在央地协同金交所挂牌。
天眼查显示,央地协同金交所成立于2018年8月28日,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3250万元。
央地协同金交所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及相关的咨询、财务顾问服务。但实际上,该公司并未获得山东省地方金融局的批文,无合法的业务资质。
2021年3月22日,山东省金融局公布了该省内第一批涉嫌违规交易场所的“黑名单”,其中,央地协同金交所赫然在列。
其实,早在2019年4月3日,济南市金融局即专门发布声明称,央地协同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但未按照《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相关业务许可,不具备开展金融资产交易及相关业务的资质,属非法经营。并同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央地协同金交所两大股东分别是中企大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65%)、华众财富(持股35%)。然而,华众财富控股股东山东省经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经科发展”)于2019年2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立案侦查,而山东经科发展正是通过旗下“华众财富”、“华众金服”平台开展相关业务。
作为省级城投平台,天津市政开发为何选择一家没有资质且有污点的金交所备案?
天津市政开发财务总监向投资人表示,当时在产品备案时,央地协同是有备案资质的。但这种说法显然与事实不符,按照济南市金融局的声明,央地协同金交所从注册成立开始就并未拿到相关业务资质。
“在融资类额度紧张,信托‘非标’压降的背景下,地方城投平台会选择在央地协同金交所挂牌,但连平台资质都未审核,只能说明融资方太缺钱了。城投公司通过金交所挂牌定融,相比其他方式融资,流程相对简单,操作快,即使成本较高,年化利率在8%-11%左右,但依然受到城投公司欢迎。”上述债券圈业内人士称。
“空”无的房产抵押
除了涉嫌违规融资,天津市政开发为顺利融资,向投资者承诺的担保措施也未尽落实。
为了保障资金安全,该产品设立了四重风控措施:1)融资方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及关联方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息偿还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融资人将对子公司天津市政滨新置业有限公司的3.61亿元应收账款质押给管理人;3)融资人将其子公司开发的两处住宅楼盘——月汐苑、嘉谷华庭,总价值2.43亿元的房产抵押给管理人。
其中,第四重增信措施中,用于抵押的两处楼盘——月汐苑、嘉谷华庭,抵押房产共计125套,抵押面积共计1.29万平米。
在一份给投资人的承诺函中,融资方以及其子公司承诺,将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海安苏信办理抵押,并承诺该等房产不用作他用。此外,在此款定融产品开展六个月后,若取得海安苏信同意,可销售上述抵押房产,销售回款优先用于偿还投资者本金及利息,不挪作他用。
蹊跷的是,投资人在逾期未兑付的情况下主张处置上述两处住宅楼盘的时候,被告知这两处楼盘当时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即,投资人无法处置这两处房产。
受托管理人海安苏信负责人许彬彬向记者解释,“没有办理抵押手续主要跟天津市的政策有关,当时融资方的财务总监还有具体经办人员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即抵押登记),但他们给出的答复是(抵押权人)必须要有金融牌照,从事金融业务才能办理他项权证。如果因为外界因素干扰没有办理他项权证,抵押合同同样有效。”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滕云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抵押登记没有办理的话,则抵押权没有设立。”他进一步说,如果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则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方无法自主处置房产,也无法自主随意地将房产用于销售;假如出现债务逾期,抵押权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处置房产,且对处置房产的款项有优先权;但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话,对房产处置所得款项就失去了优先权。
杨斌向记者表示,“为何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证的情况没有及时告知我们,甚至依然以这两处住宅楼盘抵押作为增信措施,这是否涉嫌欺诈?另外,当时提供担保的抵押物到底去了哪里,如果房子已经卖了,钱又去了哪里?”
而作为第一担保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以及第二担保人天津滨海发展控股子公司,均已被列为失信人,涉及诸多借款纠纷。
2021年3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关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内容显示,在执行过程中,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公司、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车辆、不动产进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从裁定书来看,担保方天津市政建设集团以及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公司都处于紧张的财务压力中。
债务承压
作为天津市政开发的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同时也是此定融的第一担保人,由天津市国资委100%控股,如此背景显赫的地方国资平台却因400万元债务逾期出现实质性违约,令人唏嘘。
事实上,天津市政建设集团资金链问题早有端倪。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常年在亏损边缘挣扎,自2014年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净利润累计亏损8.7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多年为负。
负债方面,截止2018年中报,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总负债66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328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335亿元,短期借款59.3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高达159亿元,长期借款234亿元,其资产负债率近5年来均在90%以上,侧面反映出其沉重的债务包袱。
鹏元资信在2017年的评估报告中就表示,该公司土地出让收入波动性很大,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明显下降,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受限购政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部分项目存在销售压力,资产流动性较弱,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资产负债率很高,偿债压力较大,较高的财务费用严重侵蚀了公司利润等因素,对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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