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诱贷?转贷?不法贷款中介整治今日开启)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同时,今天也是我国自上而下进行“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起始日。2023年3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今年第20号文件,通知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活动,为期6个月,从2023年3月15日开始至2023年9月15日为止。
飒姐在前几天专门写了文章来宣贯这项行动,而透过银行业老友和一些地方协会的反馈,飒姐发现金融消费者们还是缺乏法律常识和金融常识,因此今天一并做普及工作。
一、不法中介,如何在利息上忽悠消费者?
助贷机构的优势是更接地气地为消费者服务,而其中有些不法中介,在利息计算上玩起了猫腻。以购房为例,倘若夫妻两人购房需要资金缺口为120万元,年化利率6%,1年还清,每月还款1次,共12期。夫妻二人并无会计经验,按照感性认识,一年的利息就是120万基础上乘以年化利率6%,即120x6%=7.2万。每个月既要还本金,也要还利息,那么就是每个月10万本金+0.6万利息,总计每月归还10.6万元。其实,这种算法比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高多了,一不小心就成了利滚利,很难翻身。在前些年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只要客户去黑贷款机构做了贷款,就意味着其抵押物已经是黑贷款机构的囊中之物了。
正规金融机构,针对个人购房需求有两种房贷的还款方式:一是等额本金;二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从第二个月开始,本金就逐月降低了,也就是说,第二个月基数从110万不断缩小直到第十二个月为0,总利息为3.9万。等额本息,就是一套公式了,消费者可以在搜索引擎搜索:等额本息,直接填写数额来计算利息,大致上算下来,等额本息比等额本金的利息略高,但绝达不到黑贷款机构的利息。
也就是说,如果每月利息为1%,年化利率并不是12%,而是(1+1%)的12次方减1=12.68%,那么每年就比正规银行的年利率6%高出了10%,加上1%和0.5%的月息差,有些民间借贷的利益就高出了110%。引自《吴军数学通识讲义》这种利用金融消费者无知,而把他们引诱进借贷陷阱的做法,着实让人担忧。
二、贷后管理能力,某些银行明显不足
作为商业机构,追求财务指标无可厚非。但是,内部对员工的激励手段,不宜过于单一“唯指标论”。在一些升学类直播节目中,甚至有老师公开调侃,要想去银行工作,取决于家里人能给提供多少钱的存款,金融行业的网友纷纷留言表示认同。何其悲也。
根据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粗放式发展,要全面了解用款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这不是几张报表就能完成的,要多渠道、多侧面了解。要主动向客户充分解释经营用途贷款与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不要因为是中介介绍就“有意无意”隐瞒贷款中介的费用比正规银行利率高很多的情况。还要主动给客户做宣传不得违规将经营用途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要严格落实经营用途贷款“三查”管理,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关注经营用途贷款发放前后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形,这个点,本行内部如果出现可以请IT部门设置预警机制,一旦两个指标产生强关联,就提示银行工作人员及时了解真实情况。
同时,还要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注册时间段,受让小微企业股权时间较短等现象。这一点也引起了飒姐的担忧,如果银行内部将注册时间长短和股权转移时间长短作为批贷与否的关键变量,那么,我担心很多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从而无法享受金融服务。
三、金融机构要完成三个层面的自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自查,从通知看主要有如下三个层面的内容:
(1)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
通过这些年的观察,飒姐看到地方上有些银行的经营能力差,除了牌照优势几乎就是躺平。在这种情况下,先是被P2P网贷的实控人“借壳”,后被本地或外地富商染指,最终沦为不法商人的私人钱袋。中原某省的村镇银行案,就是实例(鉴于飒姐团队代理了此案,不披露细节)。通知上苦口婆心劝金融机构增强自主获客意识,强化风控措施,提升自主经营能力,不得向贷款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避免出现贷款中介机构掌控市场主动权,从而推高整体的融资成本。当然,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当市场主体的融资不是主要依赖银行的时候,就会倒逼持牌机构,好好对待自己手上的金饭碗,避免端着金饭碗要饭的尴尬局面。
(2)员工行为管理是难题
飒姐是山东人,齐鲁儿女最爱考编制,考不上编制就得往银行挤。能够进入银行工作的人员,有一些是托关系,也有一些是考试优秀(聪明人),但两者都有共同点:不好管。现在一些银行的员工激励机制还很粗放,能给银行带来多少存款是重要指标,有时候一些躺在功劳簿上的人,领导也喊不动。飒姐离开家乡多年,至今还有老家的同学朋友私信问是否能将分所资金存入其银行,可见各大银行竞争之激烈。在这种激烈竞争下,对于能够推荐客户的中介机构和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就逐渐“合作”起来了。
(3)制度层面,支支招
通知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款中介黑名单制度,对于诱导、帮助借款人违规申请贷款的中介,拉入黑名单。但这个制度不能仅在一个银行内部施行,必须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各大银行之间的交流。让黑中介不能利用信息差蒙骗银行,在反复博弈中,将不法中介机构和人员挤出市场。当然,飒姐也希望有白名单制度,助贷机构本来就风声鹤唳,如果只有黑名单,没有白名单,容易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导致助贷行业的整体污名化。我们要尊重市场规律,给助贷行业留有发展空间。
写在最后
从古至今,都有“中人”穿梭于用款人和银行(银号)之间,吃拼缝也好,提供信息也好,帮助填表也好,贷款中介这个行业不会消失。之所以会出现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板子不能都打在贷款中介身上,从通知中我们看到,银行自身获客能力和风控能力才是关键。三年过去了,经济复苏,市场活跃,但如何支撑起这个复苏和活跃,恐怕金融系统是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如何满足中小微企业的真实用款需求,是个真问题,期待有更多金融渠道可以支持小微企业,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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