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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市监总局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 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从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对于中介费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同时,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另外,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针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的问题,《意见》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意见》还明确了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延伸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每项服务可以单独提供。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方面,《意见》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黑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对收费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采取约谈等综合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要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房地产行业进入存量时代,要盘活存量,带动增量,促进市场良性循环,这就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居民买房等大宗交易存在专业性和风险性,规范经纪行业,稳定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今年二手房市场总体趋于活跃和步入复苏阶段,中介行业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会,在此过程中,对于中介行业的规范,有助于巩固今年以来的宽松政策成果,同时减少行业的运作风险,最终将促进中介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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