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4月24日,河南省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出,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60万元统一调整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20万元、90万元统一调整为150万元。
4月23日,贵州贵阳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取消了三项住房公积金使用限制条件,包括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取消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取消线上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的限制。
除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地还放宽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40城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4%以下。
河南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4月24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新政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60万元统一调整为100万元,首套或二套住房、夫妻双方缴存或单方缴存不影响最高贷款额度。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80万元。二套房具体贷款金额不再与家庭缴存余额挂钩。
对于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新政提出,符合省直资金中心2021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省直单位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20万元、90万元统一调整为150万元。
新政还提出,放宽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在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5年内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同时,在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因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不超过家庭最高提取限额的前提下,租房家庭可根据需要,每年一次或分次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此外,新政提出贷款期限内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021年7月30日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规定停止执行。
40余城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进入“3时代”
除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地还放宽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据中指研究院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40城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4%以下。
1月初,央行、银保监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调整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同时要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的城市,下一季度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3月底,各地已进入新一期的评估期,根据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房价变化情况决定各地首套房贷利率是否调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贵阳、赣州等城市符合利率下限调整条件,其中赣州于3月末宣布调整首套利率至4.0%。由此可见,短期符合条件的城市有望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此前已经下调房贷利率下限的城市,也存在进一步下调的空间(沈阳3月末再次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参考借鉴),部分城市甚至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目前广东多个城市已取消)。
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4月20日在“2023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央行、银保监会建立的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了因城施策原则下首套房贷利率政策的双向动态灵活调整,也就是说,可以“既管冷、又管热”,既支持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困难的城市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又要求房价出现趋势性上涨苗头的城市及时退出支持政策,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邹澜介绍,据统计,截止到3月末,符合放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条件的城市有96个。其中,83个城市下调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这些城市执行的下限与全国下限相比,大概低10到40个基点;12个城市取消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首套房贷利率政策的调整优化,带动房贷利率有所下降。从全国看,今年3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4.14%,同比下降了1.35个百分点。
邹澜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形势变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会同金融部门持续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对于未来房贷利率的走势,陈文静认为,下一个评估期将在6月底启动,届时各地将根据2023年3月-5月的新房价格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房贷利率下限,个别房价连续上涨的城市或出现房贷利率重新上调的情况。但短期来看,市场销售回暖持续性不足,多个城市二手房价格仍处下跌通道,或进一步影响新房价格预期,短期各城市房贷利率上调的预期并不强烈。
本文网址:http://www.yqlinks.cn/luyixian/1640559.html ,喜欢请注明来源周口新闻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