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推进过程中,监管层不断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有13家证券公司收到证监系统的罚单,涉及投行、经纪和债券承销业务等。
市场人士认为,证券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证券欺诈造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证券中介机构违法案件、部分主体失职缺位现象时有发生,监管部门通过强执法,对中介机构证券违法违规案件释放零容忍信号;通过查案、办案和典型案例公示等方式,对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起到警示作用。
投行业务是重灾区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包括江海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华泰联合、华金证券、国融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粤开证券、万和证券、中信建投、五矿证券、太平洋证券等13家券商收到罚单。
从涉事情况来看,上述券商违规领域包括了投行、经纪、债券承销业务和内部控制等,其中,投行业务是重灾区。光大证券、国融证券、华泰联合、华金证券等券商均因投行业务违规而被地方证监局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出具警示函,原因是该公司作为赢鼎教育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未能发现赢鼎教育通过虚构业务虚增业务收入的情形。华泰联合及两名保代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华泰联合在履行浩欧博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江苏证监局对国融证券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国融证券在宏马物流推荐挂牌工作中,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
民生证券被深交所给予“书面警示”罚单,理由是其推荐的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后,证监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民生证券作为项目保荐人,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和违规情形。中信建投两位保荐代表人也被深交所予以“书面警示”罚单,主要处罚事由包括对发行人销售模式变动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对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核查工作不到位等。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注册制改革要求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由“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并将保荐人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要求调整为“审慎核查”。这意味着,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进一步前移。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指出,监管部门通过强执法,对中介机构证券违法违规案件释放零容忍信号;通过查案、办案和典型案例公示等方式,对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起到警示作用。
“注册制改革绝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在推进新股发行常态化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稽查执法联动,加大对证券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上述投行人士指出,对于违规情况坚持“一案双查”,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责任,提高了违法成本,压实了“看门人”职责。
有券商领多张罚单
除了投行业务领罚单,有的券商是因债券承销业务违规被罚,有的是经纪业务违规,如代销金融产品、基金销售等方面违规领罚单,还有的是因公司或分公司及地方营业部内控不足或合规管理不到位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从罚单数量来看,中信建投收到了来自北京证监局的2张罚单,河南证监局和上海证监局分别对华金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国融证券收到了来自辽宁证监局、内蒙古证监局和江苏证监局等3张罚单。
另外,还有3家券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月初,东北证券和东海证券均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东北证券被证监会立案的原因是,在执行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海证券被立案的原因是,在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3月31日,东兴证券在保荐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时,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可以看出,仍有部分券商存在相应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内部控制问题是监管部门对于券商合规运营的重点关注问题之一。针对券商内部尽职调查、质量控制、持续督导、受托管理等方面,不仅内部制度的完备性是必须的,制度的切实执行并严格遵守更是必不可少的。如因相应制度流于形式、未实质执行而导致市场风险的,将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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