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喂养”的AI画师,是创作还是偷窃?)
1、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AIGC的服务提供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AI绘画服务提供者“投喂”AI绘画不侵犯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3、若著作权人采取技术措施,AI绘画服务提供者通过“爬虫”避开技术措施获取图片并“投喂”,则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AIGC的服务提供者虽然仅是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输出,用户具有相当强的自由决定如何使用,但作为平台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04月11日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条提到,aigc服务提供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飒姐团队之前已经在合规 | “投喂”AI作画,或成侵权作品?!一文中研究过有关“投喂”的法律性质,我们从AI创作者的角度出发,认为一般情况下AI创作并不会构成侵权行为,但仍需个案判断。今天我们将从AIGC服务提供者的角度,聊一聊涉及到的刑事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再来回顾一下AI绘画的原理。具体而言AI绘画有三层机制。第一层是基础逻辑层。AI绘画能完成风格上的迁移。第二层是数据库。在第一层基础逻辑的基础上,AI就需要大量的“喂图”来进行学习和总结,获得不同的图像参数范例。这一步就是所谓的深度学习过程。第三层是创造性输出。AI绘画的厉害之处在于其生成的图片不仅是符合文字描述的,更重要的是能够创造出符合美学逻辑的图像。在上一步的基础上,AI需要通过人类工程师告诉它哪一种结果是美的,并调整增加此类输出结果的比重。这一步就是范例学习。
通过长期往复的深度学习和范例学习,AI就掌握了一些通用的绘图规律,并通过总结规律修正模型。因此,AI绘画大体上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的工作,数据收集、数据处理、生产图像。“喂图”是其中第二步“深度学习”的核心,也是饱受争议的一种行为。优秀的AI绘画模型,必然少不了庞大的数据库支撑,因此许多服务提供者会选择使用“爬虫”获取大量数据。篇幅有限,以下我们主要分析对于AI绘画服务提供者而言,AI绘画服务提供者通过“爬虫”获取图片后“投喂”AI绘画这种行为是否有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采取的是列举的方式,并在第五章“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详细列举了诸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仅列举了六项行为,而这还是在最近的一次刑法改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十一》)——中从四项增加至六项。《修十一》对该条作了较大改动,不仅提高了刑期上限,还对构成要件做了一定的改动。一方面,除“复制发行”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件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也同样构成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要件;另一方面,《修十一》还针对“采取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的行为加设了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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