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2022年4月14日 第03版
法者,定分止争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近年来,湖北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持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消解矛盾于未然,化解风险于无形,解放司法生产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快审+联动
搬走邻里关系“绊脚石”
“前几年,他没经村里同意,就占了村里机动地,还占了隔壁两家的地……”
“今年,我要运木材,他要挖鱼塘,硬是搬来石头堵着路,不让走……”
近日,京山市宋河镇蒋寨村的一场邻里纠纷,两家各有说法。村委会担心积怨酿成大问题,一边按惯例报给镇委,一边向宋河法庭咨询。
很快,宋河镇党委政府牵头,宋河法庭主导的调解开始了。这次调解联动了司法所、村委会、综治办、派出所,背靠背讲道理,面对面谈法律。经过三个多小时协商,双方握手言和。
邻里间的“绊脚石”挪走了,更展示出京山市多方合力共建地诉源治理“快速通道”
京山法院所辖6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联动各乡镇统筹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形成了“诉源治理+诉调对接+简案快审”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
人民法庭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多年来,湖北法院持续推动政策资源向人民法庭倾斜,积极融入社区乡村、综治网格,促进形成全域覆盖的解纷服务网络。
全省法院今年开展的“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明确,人民法庭应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实现诉讼权益。
引入各类调解资源
畅通解纷线上通道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多元解纷经验入选。
2019年来,咸宁中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整合解纷资源,率先在全省市级层面建成首个“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
该中心设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14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仲裁、公证、裁判等机构集中办公,打造调解“超市”。截至2021年12月,咸宁市各人民调解中心共接待咨询群众38752人次,受理案件16731件,结案16173件,调解案件结案率96.7%。
“‘调解在先,诉讼在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基本形成。”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级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法院+工会”“法院+妇联”等“1+N”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引入各类社会调解资源。
同时,全省法院建成了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为法官、律师和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全天候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畅通解纷的线上通道。
截至去年底,全省三级法院均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861个调解组织、4650名调解人员入驻参与调解,调解案件306662件,调解成功率达72.41%。全省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结案92946件,案件调撤率44.5%,服判息诉率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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