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ETC(電子不停車收費係統)給廣大車主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務。然而,這一便利卻被個別人鑽了空子。江蘇啟東的黃某就是其中之一,他用“蹭”車過ETC的伎倆,在一年內191次逃避繳納高速過路費達5463元。經啟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黃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6000元。
上班兩地通勤,跟車逃費成為“日常”
黃某家住啟東,工作單位在上海,每天駕車經滬陜高速往返上海啟東兩地上下班。
2019年初,一次偶然的機會,黃某在通過高速收費ETC卡口的時候,因為跟前車跟得緊,ETC沒有感應到他的車,在擋車桿落下之前他的車便“蹭”著前車過去了,沒有被扣費。這樣一次意外的“撿漏”讓黃某嘗到了甜頭,此後,黃某多次嘗試並屢屢得手,他暗自竊喜,以為自己找到了省錢的路子。
此後,黃某幾乎每個工作日都是如此“蹭”車上下班,若被抓到就補交過路費。有時晚上駕車回啟東時,因路上車輛較少,跟不到車,他就在快到收費站的位置將車停下,伺機而動。
據啟東東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回憶:值班時,他們不止一次看見一輛深色的車從上海方向亮著燈,到了之後忽然減速熄燈,一看到有其他車輛經過,便尾隨衝過ETC車道,車速極快,攔都攔不住。甚至有幾次被工作人員攔停後,要求他走人工通道補交路費,他還會作出一係列危險操作,突然調頭或者倒車逆行回到高速主路上逃避付費。
今年1月19日,黃某再次駕車經過啟東東收費站時,故伎重施試圖衝卡過關,被早有防備的高速公路交警當場抓獲。經查,黃某駕駛的轎車有多次偷逃高速通行費的行為,已被列入江蘇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單,遂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兩次進入黑名單仍不吸取教訓
為了治理各種偷逃費行為,江蘇省出臺了《高速公路超限運輸監測及交通運輸違法車輛黑名單管理辦法》,建立了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單,如有車輛逃費,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會將其車牌號等資訊錄入該黑名單,上下高速都會被攔截處理,除了補繳偷逃的通行費外,還要按照江蘇境內全線高速最遠距離加收費款。
黃某駕駛的轎車曾因逃費兩次被列入黑名單。第一次是2019年10月,黃某及時補繳費用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將其移出了黑名單;第二次是在案發前不久,黃某有5次偷逃行為未進行補繳,隨後被抓獲。此外,公安機關從江蘇省聯網的路徑查詢係統查到,黃某2019年10月有一筆405元的繳費記錄,當時他準備從崇啟大橋收費站闖關,正好被工作人員發現並攔下,因他上高速的時候也是“蹭”車闖卡的,沒有上高速記錄,工作人員按照江蘇最遠地點計算讓他補繳了405元。
但黃某並沒有吸取這些教訓,依舊駕駛著被列為黑名單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那麼,他的車是怎麼上高速的呢?據啟東東收費站工作人員介紹,被列入黑名單後,黃某只可能通過“蹭”車走ETC通道的方式上高速,係統未能識別到他的車牌號,現場工作人員就算發現了黃某的行為,但因車速過快,無法當場攔截。至于黃某從哪個出口下高速,也很難判斷。由于滬陜高速各個方向和出口太多,需要依靠蘇滬兩地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連同公安部門去查證,工作量非常大。因此,收費站工作人員有意識地記錄下黃某每次闖關的時間,逐漸摸清了黃某常于晚上11點左右出現在啟東東卡口,遂聯繫高速交警將其抓獲。
公安機關查明黃某逃費189次,逃繳5413元。黃某到案後,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了他的駕駛證。
對照打卡記錄和監控視頻計算逃費次數
8月5日,該案被移送至啟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何傑介紹,由于黃某逃費頻率過高,想掌握確切的次數和金額難度很大。檢察機關認為應當再次核對逃費次數,可以根據黃某的供述和證人證言,重點查看其經常出入的啟東東、啟東南出口以及高速路面的視頻監控,並與黃某單位提供的上班打卡記錄予以對應。公安機關經過多次比對,最終認定黃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間共偷逃高速過路費191次,按照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合計人民幣5463元。
涉案金額確定後,檢察機關綜合分析全案的事實證據,認為黃某多次利用ETC收費桿落下比較緩慢的空當,尾隨前車快速闖行,在他人未發現的情況下,採取秘密的方式將本應屬于收費方的財産性利益佔為己有,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財物的目的,數額較大,應以盜竊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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