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2015 第 1 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本次定义修改正式发布后,果冻中可以低聚糖等淀粉糖替代食糖,降低果冻中的热量。同时增加了蛋制品原料的使用,使果冻也可提供蛋白质等营养素。据业内人士介绍,新定义的“果冻”可以提供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功能,并有利于向着低热量、功能性的营养健康产品方向发展。
(红色字体为删减部分,橙色字体为添加部分)
本次修改工作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四家单位组成,向果冻及原料生产企业征集果冻定义修改意见和建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修改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不再限定果冻中必须加“食糖”。根据收集的果冻产品情况,越来越多的原料用于果冻的生产,本次修订增加了增加果冻产品常用的原料,如淀粉糖、果蔬及果蔬制品、乳及乳制品、蛋制品等,不再限定果冻中必须加“食糖”。
二是放松主要原料的限制。为避免出现仅用水、食品添加剂(增稠剂、甜味剂)生产果冻的情况,限定果冻产品必须使用“水、食糖、淀粉糖、果蔬及果蔬制品、乳及乳制品、蛋制品等”两种或两种以上为原料。考虑到这些原料不一定是果冻产品的主要原料,因此删除“主要”两字
三是可以使用其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原料。考虑到果冻中可以添加的原料不能一一列出,也为避免增加“其他原料”表述对果冻原料理解产生歧义,除果冻术语定义中列举的食品原料外,可以使用其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原料。如咖啡粉、茶饮料等。
四是不再限定是否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果冻成胶已不完全依靠增稠剂,魔芋制品可以替代增稠剂起到成胶功能。同时,根据 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果冻中可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因此修改为“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五是不再限定是否添加溶胶。增稠剂不是必须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所以在工艺上可以溶胶也可以不溶胶,因此修改为“溶胶或不溶胶”。
六是放松果冻流体形态的限制。近几年果冻新品是半流体凝胶状,如可吸果冻等,增加“半流体凝胶状食品”,因此修改为“胶冻状或半流体凝胶状食品”。
来源:网信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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